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日前发布公告,符合《再生钢铁原料》(GB/T 39733-2020)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,不属于固体废物,可自由进口。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。 业内人士指出,《再生钢铁原料》中的废钢此前进口受到较大的限制,随着新规则的出台,废钢的使用比例会进一步提升。一方面,可以减少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的冲击;另一方面,相比铁矿石,使用废钢作为原材料可以有效降低能耗和排放,可以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。
业内人士指出,《再生钢铁原料》中的废钢此前进口受到较大的限制,随着新规则的出台,废钢的使用比例会进一步提升。一方面,可以减少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的冲击;另一方面,相比铁矿石,使用废钢作为原材料可以有效降低能耗和排放,可以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。